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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1-09-25瀏覽量: 作者:新京報來源:
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,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、各名被告人及相關辯護人均到庭參加訴訟。
公訴機關指控:2013年10月,被告人周伯云組建、設立被告單位善林金融公司,并實際控制“善林系”企業(yè),陸續(xù)在全國29個省市開設千余家分支機構,并逐步設立“廣群金融”“善林寶”“億寶貸(幸福錢莊)”“善林財富”等網絡借貸平臺。為謀取非法利益,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虛設債權、虛構借款人信息、虛假宣傳等方式,承諾4.5%至18%的年化收益,通過債權轉讓等名義,向62萬余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人民幣(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)736.87億元。其中,567.59億元用于兌付前期投資人本息。至案發(fā),未兌付25萬余名被害人本金217.79億元。庭審中,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。各名辯護人針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、指控的犯罪數額是否準確以及自首、主從犯的認定等問題發(fā)表了相應意見。
庭審持續(xù)到7月11日17時25分。被告人家屬、被害人代表、上海市人大代表等旁聽了庭審。合議庭將在評議后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。